孕婦“三期”勞動爭議的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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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“孕婦三期”是指孕婦的懷孕期、產(chǎn)期、哺乳期。孕婦懷孕后,一方面由于身體較差,工作精力不夠充沛;另一方面由于把精力都放在寶寶身上,無法集中精力工作,可能導致孕婦不適合繼續(xù)從事目前的工作。比如,懷孕前做前臺或者公關工作,可能懷孕后就不適合繼續(xù)從事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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